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住宿业、美容美发、洗浴等行业基础卫生设施,于2018年4月27日,新华区卫生监督所召开新华区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推进会。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行动一是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量化等级标识是否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二是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三是内外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四是住宿、洗浴、50平米以上的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是否建立消毒专间,50平米以下的美容美发设消毒区域,上下水通畅,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有3个水池,使用的消毒剂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并有量杯或量筒,采用物理消毒的应有消毒柜或蒸箱,消毒过程操作规范,并有消毒记录本;五是健全防蝇、防鼠、通风等卫生设施,并能正常运转;六是各类公共场所要有本单位的空气质量监测报告,是否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七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利用LED广告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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